浙江省省长王浩。 屠轶钦 摄
首处是在报告开篇,2022年工作回顾的第一项内容——“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之中。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因时因势动态优化调整防控措施,不断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聚焦‘保健康、防重症’,超前谋划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和ICU床位建设,准确落实国家第10版防控方案和第10版诊疗方案,全力救治新冠病毒感染者,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实现有序转段、平稳渡峰。”王浩介绍。
值得注意的是,从报告布局角度看,这是继2021年后,该省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将疫情防控相关内容放在前一年度工作回顾的最前列。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浙江明确在疫情防控新阶段要持续发力。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显示,今年,该省将突出保健康防重症,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医疗物资保障能力、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保障水平,提高疫苗接种率和科普实效性等。
第二处相关表述,是本届浙江省政府在五年工作回顾时对人民的致敬。王浩说:“最让我们感动的是全省人民的勇敢坚毅、担当作为。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世纪疫情的巨大冲击,面对风高浪急的外部环境,全省人民同舟共济、守望相助,团结一致、齐心协力,破解了一个又一个难题,攻克了一道又一道难关,打赢了一场又一场硬仗。满怀豪情迈上了‘两个先行’的新征程。”
“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是这种“致敬”背后的深意。过去五年,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如经济层面,其地区生产总值迈过6万亿元、7万亿元两个台阶,年均增长5.8%,市场主体数量从593万户增加到943万户,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6598亿元提高到8039亿元,上升到全国第三位。
在今后五年的发展规划中,该省提出“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根本目的”。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全力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让幸福生活触手可及”。
浙江提出,到2027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2万亿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5万元。在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数字变革、生态文明、新时代文化等高地的同时,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增进民生福祉。
如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上,该省将加快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发展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全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报告中第三处可透视该省民生深意的“人民”相关表述,是前述提及的“始终牢记政府前面‘人民’二字”。
围绕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建设为民造福的服务政府,王浩说,要“将心比心体察群众安危冷暖,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脚踏实地为群众办事,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省人民”。
用“将心比心、设身处地、脚踏实地”来为民造福,浙江把十方面民生实事作为了践行承诺的重要行动。
今年该省列出的民生实事,涉及教育助学、医疗卫生、养老帮困、婴幼儿托育、就业创业、城乡宜居、交通出行、文体旅游、便民服务、除险保安等方面。包括“为300万名义务教育段学生开展正脊筛查”“新建ICU床位3000张”“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10万人次以上”“新增民生药事服务站150家”等。
王浩介绍,浙江将把上述民生实事项目纳入数字化平台,明确具体点位,确保事事有清单、件件能对账,压实责任、强化督导、闭环管理,保质保量、限时限期完成。(完)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