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党组会议******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党组会议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持续推进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
韩正出席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 1月10日,国务院总理、党组书记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贯穿于政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一是全面从严治党要更好发挥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国务院党组和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政治监督,在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落地。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狠抓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情,打紧财政等国家资金铁算盘,从严控制非重点非刚性支出,更好节用裕民。继续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客观规律,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
三是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头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学习贯彻其他党内法规,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减少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聚焦审批监管、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和民生重点事项,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四是恪尽职守、担当作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结合实际创造性工作。解决好两难、多难问题,多做为民造福的实事。当前要继续抓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落实,保持政策稳定性,大力推进改革开放,着力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抓实抓细重要民生商品、药品、能源等保供,做好困难人员救助帮扶、安全生产等工作。
会议指出,本届政府以来,国务院党组和各部门党组(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的要求,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保障作用,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坚持依法行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从源头反腐,激励实干担当,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推进。要健全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韩正、孙春兰、胡春华、刘鹤、魏凤和、王勇、王毅、肖捷、赵克志出席。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3版)
16个部门联合印发行动计划整治噪声污染******
光明网讯(记者 张佳兴)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各类公众不需要的声音干扰正常生活的情况时有发生。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共接到公众举报45万余件,其中噪声扰民问题占全部举报的45.0%,居各环境污染要素的第2位。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期望越来越高,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噪声污染越来越成为环境领域集中投诉的热点和焦点。
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环境问题的迫切需要,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16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通过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基本掌握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提出到 2025 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 85%,推动实现全国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2年6月7日,在河北省石家庄新乐市新乐一中考点,工作人员正在对考点周边的噪声及污染情况进行监测,确保高考顺利进行。(光明图片/贾敏杰 摄)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行动计划》将从5个方面深化管控,严格噪声源头管理,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提出,要完善规划相关要求。制定或修改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运输规划和相关规划时,应合理安排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工业集中区等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之间的布局,落实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相关要求。
要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依法开展环评,对可能产生噪声与振动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积极采取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紧抓产品质量监管,持续强化对汽车、摩托车噪声污染的认证监管,适时将相关国家标准纳入强制性认证。鼓励低噪声工艺和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适时更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领域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
交通运输噪声方面,《行动计划》要求加强车船路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机动车监管。科学划定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鼓励在禁鸣路段设置机动车违法鸣笛自动记录系统,抓拍机动车违反禁鸣规定行为。推动船舶噪声污染治理,推动内河船舶应用清洁能源。推动轨道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装备选型和轨道线路、路基结构等建设应符合相关要求。
据悉,生态环境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将《行动计划》任务目标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抓紧制修订相关配套法规标准,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逐级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